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
商品特色
提供您全方位且價格合理的保險規畫。
保障計畫說明
●保障範圍: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(如於本契約生效後加保之被保險人,則係指加保之翌日起),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,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身故、失能、需要門診或住院治療者,本公司依照本契約的約定,給付保險金。前項所稱意外傷害事故,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。
●保障對象:教育部所轄之各級公、私立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(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內者為限)。
●保障對象:教育部所轄之各級公、私立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(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內者為限)。
●保險期間:一年期、十一個月、十個月、九個月、八個月、七個月、六個月、五個月、四個月、三個月、二個月、一個月(未滿一個月視為一個月)。
●投保人數:每張保單最低投保人數為5人,如未滿5人請洽和泰產險個人傷害保險專案。
●履約期間:自107年08月01日00時 至 108年07月31日24時止。
(自前述履約期間後,本公司不再受理新件投保,僅接受有效保單之批改退保、理賠申請服務)
●保障內容:
(自前述履約期間後,本公司不再受理新件投保,僅接受有效保單之批改退保、理賠申請服務)
●保障內容:
項目 |
保險項目 |
保險額度 |
A |
一般意外身故保險金 |
200萬元 |
B |
一般意外失能保險金 |
10萬到200萬元 (依失能等級給付) |
C |
意外門診醫療保險金 |
最高給付5萬元 |
D |
意外傷害住院醫療保險金(日額) |
每日給付1,000元 |
C+D項目合計最高給付5萬元 |
●保險費計算:
保險期間 |
每一人保險費(單位:新台幣) |
十一個月(含滿)以上至十二個月者 |
243 |
十個月(含滿)以上未滿十一個月者 |
231 |
九個月(含滿)以上未滿十個月者 |
219 |
八個月(含滿)以上未滿九個月者 |
207 |
七個月(含滿)以上未滿八個月者 |
194 |
六個月(含滿)以上未滿七個月者 |
182 |
五個月(含滿)以上未滿六個月者 |
158 |
四個月(含滿)以上未滿五個月者 |
134 |
三個月(含滿)以上未滿四個月者 |
109 |
二個月(含滿)以上未滿三個月者 |
85 |
一個月(含滿)以上未滿二個月者 |
61 |
一日以上未滿一個月者 |
36 |
範例:若投保期間為107年8月01日24時-107年11月01日24時,已滿三個月以上未滿四個月,故每一人保費為109元
若投保期間為107年9月15日24時-108年04月05日24時,已滿六個月以上未滿七個月,故每一人保費為182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