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社工人員團體保險
商品特色
保障計畫說明
保障對象:
(1) 中央及地方各機關(構)、學校任(僱)用執行社會工作師法第12條所定業務之社工人員。
(2) 民間團體及機構任(僱)用執行社會工作師法第12條所定業務之社工人員。
承保年齡:
20足歲 至 65足歲
保險期間:
自民國109 年07月 01 日零時起至民國110 年01月 01日零時止。
社工人員得中途申請加保,需於每月15日前提出申請,經核保通過,於次月1日生效。
保障內容:
保障內容/給付項目 |
保險額度 |
|
一般意外事故身故或失能保險金 (執行勤務期間,含上下班交通時間) |
200萬元(依失能等級給付) |
|
傷害醫療給付 (執行勤務期間,含上下班交通時間) |
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(甲型) |
3萬元(最高限額) |
住院醫療日額(最高90日) |
1,000元/日 |
|
承保年齡 |
20足歲-65足歲 |
短期保費:
保險期間 |
6個月 |
5個月 |
4個月 |
3個月 |
2個月 |
1個月 |
保險生效日 |
109年 |
109年 |
109年 |
109年 |
109年 |
109年 |
保險費(元) |
234 |
198 |
162 |
126 |
90 |
54 |
範例:
(1)若於109/07/01起保,保險期間為6個月,保費為234元。
(2)若於109/08/08提出申請,生效日為109/09/01~110/01/01,保期為4個月,保費為162元。
(3)若於109/09/20提出申請,生效日為109/11/01~110/01/01,保期為2個月,保費為 90元。
資料下載區
參考文件:
投保文件:
●要保書_公費版(衛福部)_20200611
(衛生福利部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_請點此)
退保文件:
理賠文件:
保險諮詢專線
●免費客戶服務電話:0800-880-550